记者19日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11月中旬,先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后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楼盘的销售价格情况。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检查商品房预(销)售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擅自预(销)售商品房或者超越许可范围预(销)售商品房的;以排号、订购、交付定(订)金、VIP等方式变相预售的;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预(销)售信息的;通过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购房的;已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二、检查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查处:不具备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或盗用其他项目销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的;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或刊登虚假预售许可证号的;广告中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内容以及房地产销售中违法合同、不平等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据介绍,有关部门对销售价格异常的楼盘,将约谈企业法人,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加大曝光力度;对个别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