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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房产税方案已上报 税率0.8%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18 来源:长江日报

原值计征和市值计征两种方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报至三部委的上海与重庆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方案,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方案。而根据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情况,可能将允许两地以不同的方式,对房地产税改革进行试点,这其中就包括房地产税是以原值计征还是以评估值计征的核心问题。

  前建设部官员、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聂梅生证实了这一说法。

“采用房产原值和评估值的方式计征,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确实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前述消息人士透露。

  所谓原值计征,即是以购房发票上的房产价值作为基础进行课税,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易于操作,缺陷在于难以计算在一定时间周期内,经历过大幅升值的房产价值。

  所谓评估值计征,可以解决的是升值后的房产价值问题,但是问题在于评估工作的工作量巨大,短时期内很难完成。而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税收专家高培勇表示,房地产税按照评估值也就是市值计征,较为合理。

名词解释 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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