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重庆前两条措施已到位了,但房产税需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廖元和13日下午告诉本报记者,其中重庆征收房产税是以此增加投机成本,对冲掉炒房暴利,征收对象为三类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税:一是别墅;二是价格三倍于普通商品房均价及其以上的;三是投机性购房。
重庆市银监会一位处级干部则私下表示:“重庆已开始房产税的有关调研和测算。”在此前北京的一次论坛上,住建部研究中心的一位人士曾向本报记者证实,住建部目前已选定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试点。
记者查阅发现,财政部网站在9月30日就已公布房产税最新消息——在谈到如何推进房地产市场税收改革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先试点恢复房产税,成熟后全国推广。”
“官方的措辞‘是恢复,不是新开征’,根本不存在什么立法障碍。”一位法学专家向记者分析,税收是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也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先行制定行政法规。
基数参考面积和套数
记者采访获悉,重庆房产税的构想是:通过征收特别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
“征收的特别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在一次讲话中,黄奇帆表示,重庆征收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具体方案是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一位官员解释说,重庆房产税方案的基本思路是,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本报记者掌握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有三种,包括以套数为基准(方案一),以面积为基准(方案二),以套数和面积为基准(方案三)。有专家认为,方案一最不合理,如以抑制投机为主要目的,建议采用方案一,如以抑制投机和保证一定税收收入兼顾为目的,建议采用方案三。
“按照黄奇帆的布局和构想,重庆最大的可能是选择方案三。”上述消息人士向记者分析,以面积和套数为基准确定税率,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1.5%-20%。
具体来说,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前两套房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四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五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六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此外,计税时点定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申报的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
“重庆方案的核心内容是是政府慎重研究后提出的一个优化的综合性方案。”刘伟多次强调,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有消息曾表示,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0.5%-0.8%。不过,满堂红研究部经理周峰认为,若房产税是按每年上述税率征收,实际上对楼市的负面影响很有限,如评估价是100万元的房子,每年最多缴纳8000元的房产税。或许正是基于此,上海的房产税方案再次被修改,至今也未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