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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购”之后 谁的希望在萌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15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孙晨

   10月1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下发。《通知》提出8项步骤计划,针对当前楼市中出现的浮躁情绪提出了强有力的调控措施。

      在这个灿烂的“金九银十”中,击碎房价急涨的坚冰,回归楼市健康的本源,民生的暖流在这个秋日里激荡。

      解读新政禅机,“限购”之后,谁的希望在萌芽?

      有限有保 辅佑民生之幸

      限,成为这一份金秋调控《通知》的主题词,然而,这并不是唯一的主题词。

      限制不理性置业,确保和谐民生。有限有保,在行业从业者的解读中,此次调控,也是对和谐民生的又一次探索与追求。《通知》规定,我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5城区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5城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同时,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5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严格的‘限购’措施,显示了职能部门更大的调控决心。而《通知》中同时强调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的‘保民生’措施则为市场的协调机制提供了更可靠的保证。”福州中原地产研究部负责人如是解读。

      据悉,早在今年5月,福州市出台的13条楼市调控措施就要求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到2012年,福州将建设1647.5万平方米保障房。这一切,都将成为民生之本,也将成为今后楼市保障房与商品房并重的主力格局。

      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方面,《通知》强调: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等措施。由此可见对于民生的关切。

      而在《通知》中的其他要求,包括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采取严格的土地增值税措施、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都将成为此轮楼市调控“有保有限”的重要利器。

      如是,民生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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