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办一点难事、解一点难题,又怎么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托付?
楼市调控再出重拳。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日前发布文件,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落实不力者将被追究责任。
一系列“硬约束”充分说明,稳定房价,加强保障,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对于满足广大群众的这一需求和期待,中央有不可动摇的决心。
“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新国十条”今年4月颁布以来,市场已经感受到房价调控政策的积极影响。百姓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寄予更高的祈盼。但现实与期待之间,调控效果与调控目标之间,还有差距,而且差距不小。
这样一件上有决心、下有动力的事情,为何进展艰难?究竟卡在哪里?
土地、财税、金融、监管……对此,方方面面的人已经做了非常专业的分析。归根结底,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些地方有顾虑,一些部门有担心。
顾虑什么?某市规划局领导讲得明白:在一些地方看来,“过去2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某种意义上讲,土地财政乃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放弃土地财政模式无异于自毁长城”。
担心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那里,楼市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经济过热了,就压一压楼市;GDP上不来,就赶紧给楼市输点血。这样“就手好用”的调控手段,一时之间哪舍得轻易弃之不用?
不能说这些顾虑和担心毫无道理,而中央力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措施,正是对这些顾虑和担心的“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