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咨询台前,一拨拨市民不约而同地携带了当天的本地报纸,他们看到了限购的字眼。
该中心数据显示,当天福州全市住房签约套数达111套,是此前10天平均每天42.9套的近3倍。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下称《通知》)已下发,继北京、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等地之后,福州也推出了8条楼市调控措施,包括限购令。
二次调控以来,各地推出的限购令尺度不一,但“限外”抑制过度投资成主流举措。
限购:或暂定或到年底
福州出台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该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该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同时,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从政策本身来看,福州从存量的层面进行了调控,但相对于其他一些城市的“暂定”时限,当地的限购时限明确持续到年底。
从地方政府最近的政策推进来看,已经显现了更大的调控决心。
继北京之后,9月30日,深圳推出颇为严格的限购措施,明确“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厦门市也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继上海之后,浙江省宁波市9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亦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昨天,杭州市研究出台了调控实施意见,其中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梳理上述这些政策不难发现,限购时限的尺度因地而异,例如厦门和福州没有“暂定”,而是明确了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