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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银行严卡消费贷防止“曲线”购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1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周昆

  随着房贷政策的从严,通过中介机构挪用银行消费贷款资金购房的操作方式再度被市场关注。昨日,工行等多家大型银行在榕分行人士表示,目前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落实房贷新政明确重申“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的要求,银行对大宗消费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增加“曲线贷款买房”相关违规成本。

  “在‘限购令’下发前,就有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用于购买第三套房。”上述银行人士表示,受从严政策影响,目前消费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比之前更高的信用评分才能获得贷款,而且利率方面也已经无法获得优惠,普遍都要比照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

  同时,目前银行对大宗消费贷款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将款项打到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账户,即如果借款人申请的是装修类消费贷款,银行将把资金直接划到提供装修合同的装修公司账户,而不会经过借款人。“在这种操作方式下,如果我们发现被支付方不是装修公司而是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我们就不会发放贷款。”银行人士认为,此举将大大增加“曲线贷款买房”中相关各方的违规成本,特别是其中一些通过虚假消费合同套取的贷款,如被银行查出,借款人就成了银行贷款合同的违约方,将面临贷款被收回和信用不良记录的损失。

  所谓“曲线贷款买房”

  “由担保公司出资,借款给购房者一次付现买下住房,再以该住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用途是大宗消费的房产抵押贷款,最后将贷出的银行资金返还担保公司。这种操作方式被称为“曲线贷款买房”。目前,福州仍有一些担保公司在电话咨询中表示愿意提供类似服务,但借款利率的月息一般高达3%,此外还要收取高昂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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