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时起至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11时到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时起至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11时止(期间逢规定的节假日除外)到我局报名竞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我局审核后获得参加竞买的资格。
六、挂牌报价的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时至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时止(期间逢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2、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即拍卖。通过现场竞价即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本次交易出让金包括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及报批相关税费,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上述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该用地内总计容面积10%(含)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