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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限购是一剂调控良药 政策下沉到弱势阶层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楼市新政出台 一户限新购一套房

  房产税暂未推出,但称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内房地产市场“二次调控”步伐正在加快。

  国庆假日期间,深圳、厦门、上海等城市先后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虽然热议已久的房产税“靴子”仍未落下,但“限购”、“停贷”等已经成为当前购房者不得不面对的关键词。而“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写入上海市的政策文件。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本轮政策只是楼市调控的中间一步,由于房价上涨预期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更严格的措施可能在年底出台,比如房产税。

  一户限新购一套房

  昨晚,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正式推出了“限购令”——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这是继北京、深圳、厦门之后,国内第四个推出“限购令”的城市。

  4月30日,北京最先提出本市“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重在控制“新购”数量,而未涉及每户家庭拥有的房产存量。

  9月30日,深圳推出更严格的“限购”措施,第一次从存量的层面进行调控。该措施称“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同时,厦门市也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陆骑麟也表示,由于受到信贷政策的影响,高端市场进入门槛提高,部分投资买房者只能进入中低价位市场,购买多套房,这项政策的出台将直接缓解目前市场中低价位的供求矛盾。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措施。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分析称,本次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比以前严了很多。比如提高土地增值税率从之前最高2%提高到5%,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加快推盘进度,以增加周转率来增加收入。另外将动迁配套房的上市交易时间限制由5年减为3年,有利于增加中低档房产的供应,“但实际上之前市场上很多房源已经通过地下渠道出售,所以能增加的供应也有限。”

  也因此,薛建雄认为,细则不会改变楼市的回暖趋势,房价上涨预期也只会有所放慢,而不会停止。所以,房产税就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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