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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细则将出台 220万房屋年缴8800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07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10月6日报道: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传来最新消息。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上海近日将会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

        国家七部委日前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国五条”,在政策落实、信贷、税收、供给、市场秩序等5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其中不乏直接影响楼市的重磅条款。包括: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不少于3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各商业银行暂停第三套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沪、深等一线楼市中,观望气氛由此渐浓。

        更令人关注的是,在网民称作“史上最严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后,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也已如箭在弦上,多个部委相继传递了相同的信息。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日前表示,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的开征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在改革方向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曾表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由按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

        国庆前夕,国家相关部委再次明确表态,国家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甚至在微博中透露,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税率为0.3%-0.4%。尽管杨红旭随后表示,房产税税率仅仅是猜测,“但年内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这与早前业内人士猜测房产税税率0.3%-0.4%相一致。如果依此计算,设若房子购买总价为220万元,0.4%的房产税率即意味一年需交8800元。

        记者注意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4日再次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但在当前一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按照原值征收房产税难以体现房价波动,且难以起到调控作用。而房产税由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税后,则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有消息表明,上海已进入“部分试点城市”之列。

        记者获悉,上海近日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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