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福州等福建中心城市日前因地制宜,及时推出临时限购、商品房预订协议网签制、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调控楼市的成效。
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7个部门在国庆前夕联合下发了有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福州市为进一步抑制投资性购房行为,增加购房者的知情权,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和期房炒作,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商品房预订协议网上签约制度。规定,开发商与预购人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应当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双方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已收取的订金。
与此同时,福建各地还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全省将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38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4.8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