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要点
第1招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第2招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第3招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第4招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第5招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 新闻背景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显现
昨晚,央视新闻联播播报了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出台房产新政的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几日来又一次针对楼市出台的调控政策。
9月26日,国土部联合住建部连夜发出通知,规定因企业自身原因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公司,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更早之前,9月中旬开始,住建部、银监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等主要一线城市二套房贷款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4月17日“国十条”发布,但是近来楼市显现回暖迹象,根据人民网的调查,超八成网友认为调控政策落实不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发博称,此次新政虽然名义上还是在落实“国十条”,但实际上在很多领域已超出“国十条”范畴,所以可以认定这是继去年12月第一波、今年4月第二波之后,第三波的紧缩型调控。(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