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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指公租房开发环节优惠力度仍太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9.29 来源:网易财经

  财政部28日发布通知,对于公租房建设及运营有关税收给予减免等优惠措施。万科、招商等参与保障房项目建设的企业也表示,该政策对于开发环节并无太大影响,但可有效降低持有方的成本。业内专家表示,这一系列措施将促进公租房制度的完善,但在开发环节的优惠力度仍很小,不足以吸引开发商建设公租房。

  专家:有利于促进公租房制度完善

  今日晚间,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要求,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经理刘渊表示,公租房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和管理,税收优惠可以减轻公租房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显示出配套政策正在完善,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知》中对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优惠措施,但这一块优惠,和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等大的投入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

  易居中国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通知》是促进公租房制度建设的配套措施,有利于发展这一制度。但主要是对经营公租的机构有比较明显的优惠,尤其是对于房租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房产税。在开发环节,优惠力度很小,尚不足以吸引开发商建设公租房。

  开发商:优惠对开发环节并无太大影响

  今年以来,不少大型地产商纷纷参与保障房开发。万科董秘谭华杰曾向网易财经表示,今年的目标是建设1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日前,招商地产也以代建总承包方式参与深圳市光明新区整体拆迁、统建上楼安置房项目的开发。这也是是继深圳澜园及北京溪城家园等项目后,招商地产再次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外,绿地、富力、远洋、招商地产等众多大型地产企业,也已介入或公开表示将介入保障房。

  对于财政部的《通知》,谭华杰表示,优惠措施对于开发环节并无太大影响,主要还是降低持有方的运营成本。保障房的土地成本不高,一般采取划拨方式,建设成本才是重头戏。就成本而言,开发商还不如建筑商有成本优势,因为开发商也还需要向建筑商购买资源。但开发商参与保障房的意义在于,开发商更懂得市场需要和居住需求,能够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居住范本。

  招商地产董秘刘宁也表示,优惠措施对企业没有影响,集团是以代建总承包方式参与保障房建设,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在建成后移交给政府。以深圳市光明新区项目为例,管理费也只有几千万元。

  虽然参与保障房开发利润很低,通常不到3%,但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开发商表示,除了公益方面的考虑,积极参与保障房项目也方便企业与政府搞好关系,有利于拿地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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