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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再推楼市调控新政 第二轮调控重在供给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9.29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 潘秀林

  在国十条出台近6个月后,随着各地楼市出现阶段性回暖,政策也开始逐渐加码。

  继26日晚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后,28日再有部委出台调控新政。财政部推出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

  多位业内人士对网易财经表示,从近日几个部委相继出台的政策来看,第二轮调控主要着眼于增加供给。相比国十条重在抑制需求、减少投机、降低对信贷依赖程度来看,新一轮的调控主要是以增加土地供应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并重点监督地方政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财政部推出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通知称,凡是被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均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三年,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对网易财经表示,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意义在于鼓励企业进行公租房建设,而此次财政专门出台针对公租房的优惠政策,也暗示了未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公租房将成为主要供应形式。

  而对于公租房的土地来源问题,陈国强认为“供应渠道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主要会以地方政府划拨土地为主,而包括土地出让时的配建、鼓励企业使用自有用地等也均会成为其来源。

  在房地产开发总成本中,上述减免的税种占比并不大。远洋嘉业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研究总监孟奇认为,未来公租房的开发主体可能还将主要限于央企和部分知名房企。

  “关键是政策的信号作用和对市场预期的影响”,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对网易财经表示,在国十条新政力度饱受质疑的背景下,第二轮政策明显倾向于增加供应量,而新一轮调控也很可能成为系列,相比第一轮调控的十部委新政,本轮将是各部委相继出台针对楼市的细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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