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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须调方案重新出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9.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韩晓东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国土部和住建部将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

  为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该负责人强调,省(区、市)国土部门要加强对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约定内容的适时监管,对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时,住建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对开发企业及建设项目履行用地合同约定的各类条件及承诺情况进行核查。

  国土部与住建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对于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加码,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发10号文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房地产用地供应开发建设管理中需要国土部门与住建部门密切配合的环节较多,两部门发挥政策联动作用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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