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前买方接匿名电话 称被中介吃差价
近期本网记者接到一些网友反映二手房中介现金收购房屋之后又转手出售赚取差价的行为,一位网友刘先生向我们诉说了他的购房经历。
刘先生在9月份的时候在某中介看中了一套三室一厅87㎡的房子,售价为45.5万元,他明确表示如果价格谈到44万就能够马上下定金。
两天之后,他接到该置业顾问的电话,说房主不愿意让价,但是可以让房主到门店和刘先生面谈,中介也会帮助刘先生尽量把价钱谈下来。于是刘先生就来到中介门店,和房主郁芳(化名)进行价格协商。郁芳说房子本来是她爷爷的,老人家两头跑也不方便,已将房子委托给她出售,而且已经办理了公证委托。她说价钱是老人家定的,卖少了老人家会不乐意。
后来刘先生要求在电话中和郁芳的爷爷协商一下,但被郁芳以类似理由拒绝了。刘先生当时就觉得事有蹊跷,不过最后郁芳做出了让步,谈成的最终成交价格为44.8万元。刘先生就和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付了10000元的定金。
等到过户前几天的时候刘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他购买的那套房子是那家中介低价收购之后又转手卖给自己的。他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要求中介安排郁芳的爷爷和刘先生见一次面,又一次被郁芳以相同的理由拒绝。这时中介也站在了郁芳一边,和刘先生签合同的置业顾问也让刘先生放心,中介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刘先生不买房子的话那10000元的定金是不退的。
现在刘先生感到非常矛盾,不买吧,10000元定金是不会退的;买吧,万一房子真的是中介低价收购又转手卖给刘先生的话中介就会吃刘先生3万多的差价,真的是左右为难。
他不仅纳闷了:“房产中介什么时候开始炒房了?就没有政府部门来管管吗?”
二手房中介潜规则 收房卖房唱双簧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经纪人透露,武汉市二手房中介市场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中介现金收购房屋后又转手出售,而在这一过程中房屋交易双方必然会就交易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协商,但是此时房屋所有权已属于中介,因此,在进行交易时中介就会扮演双重角色唱双簧。
一、收房
在二手房中介行业,中介对于优质房源的敏感度非同一般,一旦他们发现售价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时,如果公司有这样一笔闲置资金的话就会想方设法进行收购。
当然,在收购的过程中中介就会不断的对房屋挑刺,比如房型不好,采光太差,楼层过高等等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来压低房屋价格;另一方面,他们也会用现金支付全款的条件来和房主进行谈判,进一步压价。
一旦价格敲定,中介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房屋产权公证到中介名下,之后再办理公证委托,将产权交予中介内的一人全权处理(一般来讲,接受委托的人都是中介门店的店长,因为店长的谈判经验相对来讲要丰富,便于日后房屋转手时和买家进行谈判)。由于办理过户的时间比较长,不便于短期回款,办理公证就能大大缩短回款时间。
二、卖房
公证委托办理完毕之后,该房屋就可以挂牌出售了。这时房产中介会通过在网上挂牌,到小区贴条等方式把房源信息放出去,当进中介门店买房的客户有类似的需求时,置业顾问都会主推此房,有时还会请其他中介帮忙卖,而此时的房屋售价就会和市场价相当。如果是有条件的中介,就会将房子再简单的装修一番,以提高售价。
一旦有客户对此房屋产生较强的需求倾向时,置业顾问就会尽力说服客户下意向金或者定金,将客户稳住。而在置业顾问和客户交流的过程中,中介门店的店长作为接受公证委托的一方也是最后要和买家见面磋商的人,一般是不会露面的,只是会偶尔 “客串”一下,目的就是让客户相信房屋产权归属和公证委托的真实性。
三、唱双簧
当置业顾问与客户谈好交易价格,客户下定金之后,接下来就应该签订三方合同了。
所谓三方合同就是房屋买家,房屋卖家和中介三方在经过平等协商之后签订的就房屋交易有关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三方行为的协议。而在签订三方合同时,房屋买家是一方,房屋中介则同时扮演房屋卖家和中介这两方的角色,因此不可避免的要唱起双簧。
此时在之前基本没怎么露面的中介门店店长就会出演卖方的角色,与买方签合同的置业顾问则会担任中介的角色,履行中介的职责。在“三方”协商的过程中,门店店长就会编造许多“合理”的理由,如房主在省外出差或者在国外,或者年纪太大经不住来回奔波等来让买方相信公证委托的真实性,让买方相信他拥有对此房屋的全权处理权,打消买方的疑虑,从而让买方能爽快的为之买单。
这样一来,房产中介通过一收一卖所赚取的差价再加上名正言顺收取的中介费,应该是一笔可观的“利润”了。
专家提醒:买二手房定要谨慎
据亿房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在武汉二手房中介行业,类似的收购房屋又转手出售赚取差价的事情并不少见,有些地区的二手房中介市场已经被做乱了,但是因为政府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来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尤其是中介赚取差价这一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这就需要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多留一个心眼,以免被中介吃差价。
武汉亿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周经理提醒购房者,为避免二手房中介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吃差价的现象发生,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看清房屋两证,如果遇到办理公证委托的情况,一定要见到原房主,向其证实公证委托的真实性,弄清房屋权属,谨慎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