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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房 房产证上须写2人名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9.20 来源:《理财周刊》 作者: 甄爱军

  四大要点要留意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上海“我爱我家”权证部经理渠福琴介绍说,诸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案例一】上海的李先生看中了一套三房,价钱谈妥之后签订买卖合同,但妻子刘女士在外地出差,虽然李先生一再表示自己可以代表妻子的意见,但对方还是坚持夫妻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签约。

  【解析】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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