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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 滨江丽景业主被选举权遭剥夺

——房管局:业主是否履行义务是进入业委会的一个标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21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徐达华

  没交物业费不能进入业主大会筹备组?补交也不行?仓山滨江丽景小区的几名业主为此很不解,而仓山房管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没有按时交纳物业费,不能进入业主大会筹备组,也无法成为业委会成员。

  池女士等四人是仓山滨江丽景小区业主。今年6月30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卸任,四人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不料均被相关部门拒绝。“理由是我们拖欠物业费,而且将来也因此不能成为业委会成员。”池女士说。

  池女士等人表示,他们确实从2007年起至今没有交纳物业费,但这有原因在先。她表示,之前她房子漏水,物业没有及时维修。目前的物业公司是属于开发商的,而开发商之前曾让其受到很多委屈。

  “遭到相关部门拒绝后,我们想将这几年拖欠的物业费补足,但还是不能进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池女士说。

  仓山房管局副局长陈女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大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由镇街一级部门决定。而镇街一级是根据业主是否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从报名的小区业主中挑选筹备组成员,其中的标准包括业主是否按时交纳物业费。池女士等人长期拖欠物业费,不仅不能成为筹备组成员,将来镇街也不可能批准其成为业委会成员,他们届时只能有选举权,而没有被选举权。

  “现在即使补足了拖欠的物业费,但由于没有按时交纳,也不能成为筹备组成员或业委会成员。”陈女士说,池女士等人要是觉得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很多业主并不明白拖欠物业费,会给自己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希望业主们按时交纳物业费,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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