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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城社区物业竟占公用地 建停车场收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陈钟兰

  “这是公共用地,物业怎么能没有经过物价局的批准,就划成了停车场?”近日,家住福州仓山区太平洋城社区的林先生不得不给自己的车“搬家”了。林先生说,他的车原本停放在小区门口一块公共用地上,但从8月份开始,社区的物业将这块公共用地围成停车场,并且每月收费300元,因为不满收费,所以林先生只好将车停到附近其他小区。

  停车场内设置了收费亭

  昨日(19日),记者在太平洋城社区门口看到了林先生说的公共用地,这块地约5米宽,100米长,已经被铁链和钢管隔成了30个停车位,还上了锁,旁边设了一个停车收费亭。据收费亭的收费员介绍,外来车白天收费5元,过夜10元,小区内业主停车每月300元。

  太平洋城社区物业叶经理解释,这块地十几年来都是荒地,杂草丛生,而且是卫生死角。今年8月上旬,临江派出所、街道办和社区开会协商,将这块荒地修整,作为停车场使用,以解决小区长期停车难、无序停车和卫生杂乱问题。至于停车位的审批事宜,叶经理说正在向仓山区物价局申请。

  记者从仓山区物价局了解到,太平洋城社区公共用地设停车位,还没有经过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审批,这些停车位也只是社区和街道办默认作为停车位,并委托物业管理,但在审批手续完备后,则应向市物价局申请审批。

  300元收费标准只是暂时的?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表示,如果太平洋城社区门前的停车位经过了审批,那其收费标准应按《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社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小区的另一位林先生8月份已向物业交了300元的停车费,林先生表示,他不反对收费,“但收了费以

  比如支后就要把服务搞好,起遮阳篷、路面铺上水泥等。300元钱,还是有点贵。”

  对于这300元的收费“标准”,叶经理解释,这只是暂时的,是作为停车位设施的前期投入而收的,因为停车位还要进行倒水泥、搭建遮阳篷等工作,待经物价局审批后,停车位修整完后,多出来的费用将退还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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