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刚刚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顶楼。现在发现房屋漏雨。以前的房主曾因房屋漏雨问题起诉过开发商,法院判决后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请问现在这个问题是应该找前房主解决还是该找开发商?谢谢您!
[律师解答]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在保修期内,仍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如已过了保修期,您可以找卖方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您有权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当承担维修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你应审查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双方已约定按现状交付,出卖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约定。
(辽宁锴亿律师事务所 刘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