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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消协告诫谨防被忽悠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09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六合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个别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不实事求是地告诉买家所需交的费用,从而忽悠消费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此,六合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在税费问题上要多留个心眼。

  近期,有买房欲望的李女士反映,她在某房产中介的推荐下看中了一套位于世纪花园,大小约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买房前,双方约定,卖家净拿42.2万元,买房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当时,李女士询问该中介还有哪些费用,中介说,还需支付手续费、工本费、契税。李女士说“那你把它写下来,否则我会忘了”。于是中介又煞有介事的把这八个大字写给李女士就是“手续费、工本费、契税”。

  待到李女士把一半的房款21.1万元付给卖家,全部的中介费0.9万元付出后,双方均已签字办完过户手续。若干天后,中介才实话实说“想拿房产证,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此时,李女士才想起到房产局咨询,得知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购买二手住宅用房,一共要交六种费:证费80元、契税5.45%、交易费3元/平方米、配图费20元、营业税5.45%、个人所得税1%或20%。其中,个人所得税满5年以上免交,营业税140平方米以下的满2年免交。

  李女士这套房子的卖家房产证到手只有3年,可以免交营业税,但不能免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必须依法纳税,所谓的只要支付手续费、工本费、契税的说法是房产中介忽悠她买房的伎俩。经过调解,中介退赔李女士1000元。

  许多房产中介为了使消费者尽快地买下房子,不惜采用忽悠消费者的手段,李女士以她的亲身经历向人们提了个醒:买房前要读清相关规定后再“出手”,以免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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