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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05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黄欣达
旧住宅增设电梯需获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能获准。昨日,省住建厅出台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符合规定且相关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后,可通过申请公积金、维修基金等形式筹措增设电梯的费用。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省内既有住宅,只要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及消防等要求,均可增设电梯。但如果在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则不列入增设电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