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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不少小区擅自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8.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李进 万斌

  多个小区的物业保安说,白天收费3元的标准太低了,现在物价涨了,白天停车收5元,晚上收10元,已经收了一段时间了,福州很多小区都这么收。

  擅自提价可投诉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说,上述收费标准适用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小区停车标准的小区。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召开了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决定提高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则实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白天地面停车收费5元,如果是经过业主大会决议的,并不违法;如果是物业保安擅自提价,则市民可拨12358投诉。

  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多个小区,了解到目前小区白天地面停车收费5元多是物业自行提价,并未经过业主大会决定。

  停车费标准 十年没变
  停车费,市民有话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低于同类城市。一业内人士透露,小区停车收费3元、5元的标准,和1999年的规定没有差别,“目前福州汽车保有量已达30余万辆,和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6月1日起,《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福州市物价局就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至7月31日征求意见结束。除了收费高低外,小区停车有四大问题成焦点。“我们花15万元买了地下停车位,每个月还要交70元停车费;不买车位,车子停在公共车位,每月只要花60元。”福州林小姐所说的代表了很多人的观点,他们认为按现行的规定,不论是公共车位还是私家车位,业主缴纳的包月停车管理费都一样,这不合理。

  多位市民提出,为合理利用,地上车位的价格应高于地下车位。一市民说,现在小区里地上车位明显少于地下车位,由于很多业主图方便,喜欢把车停在地上,“这样就造成地下车库空荡荡,地上挤得要命”。

  旧标准试行期将满

  针对“买车位和没买车位收费一样”的问题,物价部门有关人士称,小区停车费含停车服务费及场地使用费(场地租金)。停车服务费收入归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虽然按规定,小区公共停车位的场地使用费可以收取,但由于有车业主反对等原因,目前在榕绝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收取这项费用。

  目前正在实施的《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即将试行期满。对于市民提出的小区地上停车服务费应高于地下等问题,物价部门表示,将结合《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试行期间的情况,对其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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