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土部网站发布的《2010年1-6月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提到“2010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与去年全国住房实际供地相比增加80%”。 杨红旭提出质疑认为,按照去年7.6万公顷的住宅供应量,和今年将同比增加80%来计算,今年的住宅用地应该为13.68万公顷,这与国土部4月15日公布的2010年住房用地供地计划 18.5万公顷的数字不符。
是啊,看到这个自相矛盾的数据,听到民众关于房价高企的呼声,想到房地产调控这个敏感的话题,我们有必要有权力提出质疑,要求国土部作出解释。
可是,读了今天《国土部回应住房用地供应量数据自相矛盾质疑》的新闻报道,我们倒是更加迷糊了。
报道说,“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今年住房供地计划没有改变,仍然是18.5万公顷,至于比去年同比增加80%还是143%,是因为两种算法不同而造成的。”那么,是哪两种算法呢?“他表示,由于地方国土部门在上报用地计划时,由于地块的具体规划没有出来,所以并不清楚每个地块具体是用作住宅、商业或别的房地产用途,最后都统称为住房用地。最后准确的数字要到年底供应完成后才能出来。因此18.5万公顷土地供应只能笼统地称为住房用地,并不能细分出住宅的量有多少。”
你听听,这就是国土部的“客观”解释,这就是国土部的“科学”解释,这就是国土部的“合理”解释!
读到这里,我想要问一问:
一、国土资源部的供地计划有什么作用?
按照我们的一般常识,编制建设供地计划,应该就是要能贯彻国家建设用地方针,统筹各类、各业用地规模,整合、协调各类用地需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各类用地特别是城乡用地合理布局,为构建良好生态环境目标实施用地安排,满足各地建设用地规划的需要,形成合理的用地结构,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记得国土资源部还有一个《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不仅要服务于资源保护,而且要服务于宏观调控。考核办法提出,必须遵循五大原则,即控制用地总量、突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差别化管理。
按照国土部的解释,“由于地块的具体规划没有出来,所以并不清楚每个地块具体是用作住宅、商业或别的房地产用途,最后都统称为住房用地。”那么,你这个年度供地计划还有什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