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9日起,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检查分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类进行,明确售房行为和住房质量等内容将纳入信用档案。
此次规定,福建省除暂定资质企业按照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外,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福建省企业均作为此次检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红色监管企业:1、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被房地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2、截至2010年6月30日,已累计超过三年无开发项目的。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黄色监管企业:1、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未按规定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2、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未按规定通过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填报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月报数据的。
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换发新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