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颁布《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市民,今起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
www.fjrs.gov.cn或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网www.fjjghq.gov.cn下载申请表。
据悉,“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简称“人才限价房”)项目是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集聚工作的配套举措。项目选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镇象峰村,用地105亩。
申请条件为,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本人和配偶没有私有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购买限价房申请:
一是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予以优先保证;
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来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考虑;
三是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