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价必跌理由二:
中国的房价收入比过高,世界银行认定的合理房价收入比为6:1.
点评:提供一条让空军们泄气的消息:
1989年10月首次提出该理论的“房价-收入比理论之父”——Bertnand Renaud,在1991年6月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房价收入比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社会主义经济国家的房价收入比非常的高”。于是他将自己1989年提出的理论修正为“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在1.8~5.5:1之间”。 随后,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在1992年3月出版的《中国:城镇住房改革的问题与方案》一书中引用了上面的论点。但不知为何,空军们在引用该理论时,唯独删掉了“发达国家”这个定语。
若是把眼界放远一点,不难发现发达国家岂止是“房价-收入比”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他的整个“物价-收入比”都是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的。
08年美国人均年收入38000美元,中国人均年收入15000人民币。
1美元在美国买1升牛奶,1元人民币在中国呢?至少5元人民币买1升
1美元在美国买1.5-2升可乐,1元人民币在中国呢?要6-8元人民币买2升
1美元在美国买1升汽油,1元人民币在中国呢?4-5元人民币买1升
2-3美元在美国买洗发香波,2-3人民币在中国能买到么?至少十几人民币。
100美元在美国买台21寸电视,100人民币在中国呢?1000元买台同样的电视。
500美元在美国买数码相机,500人民币在中国呢?同样的要4000人民币
1000美元在美国买笔记本电脑,1000人民币在中国呢?在中国同样配置的要8千人民币
10000美元在美国买汽车,10000人民币在中国呢?同样的轿车要8万人民币以上。
在美国,一台好一点的笔记本电脑只需要花一个穷学生不到一个月的薪水,这在国内大概很难想象。一辆不错的德国半新二手车也不过需要一个普通研究生三到四个月的薪水,这在国内当然更不可能。等你发现一个普通的美国中产阶级能用一个月的工资的二十分之一买到市面上随便哪个牌子的最新款手机,你才会明白发达国家的富庶体现在什么地方。
发达国家的“物价-收入比”,乃是建立在200年来对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掠夺,以及100年来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剪刀差”的盘剥之上。倘若要求建国60年的中国能在住房上让国民享受到发达国家国民的幸福感,现实吗?
小学数学老师告诉我,在做应用题时要统一已知量的单位。然而两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如何进行单位统一?货币购买力差异要不要进行统计调整?美国每年1.5%-3%的房产税要不要计入房价进行年金现值系数修正?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同导致的市场供需关系差异要按怎样的权数对房价进行修正?
用美国的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中国,就像用爬行动物的体温来衡量哺乳动物一样,怎能不得出“过热”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