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牌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时竞买九幅地块。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14日至7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等材料,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7月20日17: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20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及地点
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期限为2010年7月21日至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不含休息日,挂牌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17:00)。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该地块拟采取现状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底价由该地块前期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农转用和征地报批费用、耕地占用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留费用、农业开发金和地灾评估费等费用构成。不含场地平整费用、土地出让契税,不含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绿化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批)的相关费用和环保、消防、人防等其他部门规定规费,不含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和挂牌活动等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 术 张图贞,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 号: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