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加大差别化房贷的执行力度,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昨日(6月25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意见。泉州、福州、厦门三大中心城市今年将加大居住用地的供应量,重点建设90平方米左右和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商品房。
2010—2012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须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涨幅太快的楼盘将被重点清算稽查,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住房工作不力的负责人将被问责。
做好二套房认定工作
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二套房的认定是关键。按照国家规定,首套房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房贷首付不得低于30%;二套房家庭,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房家庭,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将大幅提高。
省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二套房的认定工作,其中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要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税务部门要负责为非本地居民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涨幅过快楼盘要清算稽查
同时,我省还将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些涨幅太快的楼盘将进入税务部门的重点监管区,被重点清算和稽查。
税务部门将根据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税收政策,根据国家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的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房管部门将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国土部门也将开展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并加大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