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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又认贷”房贷新政 福州多数银行未执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2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6月初,住建部、人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应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昨日,记者走访在榕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多数银行未执行上述新政。

  业务量已缩小

  “目前我们银行暂时还未执行新政,只要你的征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买房的记录,都算首套房。”一家国有银行鼓楼支行有关人士说,目前,他们还未收到总行关于执行“认房又认贷”新政的通知,仍按照原先的规定执行二套房的认定,“不过在这段新旧政策交替的敏感时期,银行主动缩小了个人二手房贷款的业务量”。

  “如果手续齐全,这段时间应该还能赶得上旧政策的末班车。”另一家国有银行个人贷款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认房又认贷”的具体操作的文件还未下发。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少数几家股份制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要求购房者提供房管部门提供的个人住房证明,但也仅限于提供福州当地的。

  未执行因太严厉?

  在榕一家房产中介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广州等地已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新政,办理房贷手续时,购房者除了提供广州房管部门提供的个人住房证明外,还要书面声明在异地没有房产。他也说到,尽管福州银行暂未执行新政,但这阵子二套房的贷款审批很严格,且审批时间很长。

  为何在榕多数银行仍未执行新政?在榕多家银行给记者的官方回复为,这是因为未收到总行的通知。但业内人士称,一是认为新政太严厉了;二是由于各地房屋登记系统并未联网,福州当地只能查询福州的房屋登记情况,无法查到外地是否有房,因而执行起来有些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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