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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6124套限价房专供干部 价格比周边低数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22 来源:新京报

  ■ 记者调查

  半数保障房供财政供养人员

  记者来到主持五源河公寓建设和分配工作的海口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访,工作人员说采访要经过市委宣传部同意。记者随后来到海口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么敏感的事就不要采访了吧,即使采访,他们也不会说的。”

  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市政府建设五源河公寓的初衷是方便公务员上下班,决定在长流起步区建设第二办公区后,办公区距离市区有十多公里,“公务员上下班很不方便,来回要花费很多油料。”他承认确实对五源河公寓销售对象做了初步统计和申报工作,“但销售对象和方案还没明确定下来,要做也按省里有关规定做。”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五源河公寓项目,海口市今年建设的其他“限价房”也是主要供应给财政供养人员。戴开权说,今年初海口市把“限价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后,销售对象定为中低收入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但目前主要面向财政供养人员,“要分批分期来”。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海口今年计划建保障房16208套,其中“限价房”达7600套,也就是说,海口市今年建设的46%左右的保障性住房面向财政供养人员。

  ■ 专家说法

  干部享特价房损政府公信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限价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产品,应为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所享用,不管什么身份,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申请,但不能仅为某些特定身份人群独享,否则将影响社会的公平,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德衡律师集团律师张兴宽说,政府应保障每个人都能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如果公共资源和公共福利仅被某些特定身份的人群所有,公众会对政府的公信力和公正公平产生质疑,客观上也可能造成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拉大。

  张兴宽说,政府应给每个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平等购买“限价房”的权利和机会,而不应将“限价房”仅让一部分人享用。政府作为“限价房”销售的监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购买“限价房”的条件,并向社会公示。

  顾云昌说,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不应超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个基本的原则,而且应该按照申请者的收入和住房状况确定供应对象。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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