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末,全国将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5年末,基本建立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记者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国土部、发改委等6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对各地保障房的建设规划提出要求。今年7月底前,各级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将向社会公布。
根据要求,规划期内,各地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保障房的建设目标方面,将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2013-2015年各地要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力争到规划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对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将通过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解决。《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根据要求,力争到2012年末,所有县、市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系统全国互联互通,到2015年末,基本建立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