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
房价过高是直接成因
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婚姻家庭咨询师姚刚告诉记者,“近两年这方面的咨询比较多,我是今年才发现已经成为一种现象,网上叫‘蜗婚’。”
姚刚跟记者分析,相当一部分深圳人离婚是蜗婚的。“因为你没办法说,离了婚,就要抛弃房子自立门户,在深圳这样高房价的城市,生活成本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蜗婚”是年轻人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在平均房价超过两万元的深圳,很少有人会因面子跟现实过不去。
当然,也有部分年轻人,一时脑热离了婚,不排除通过蜗婚达到复婚的目的,“我也碰到一个,说是很爱老公,但因为面子过不去,就主动提出离婚还真离了,非常后悔。”
姚刚说,离婚的目的是为了吸取教训,过好以后的生活,并且重新找到情感的归宿。一套砖瓦砌成的房子是因为有爱才温暖,如果情分已尽,房子也同一堆破碎的瓦砾不相上下,所以为房选择“蜗婚”需要很大的忍耐力。
蜗婚不违法律违道德
深圳市法全婚姻咨询事务所主任兼首席法律顾问、知名婚姻法专家刘伟民认为,“蜗婚”虽不违反法律,但有违我国传统道德。“离婚后继续住在一起甚至同居,法律并未禁止,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仅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这是法律对公民行为的最低要求。”
刘伟民认为,“蜗婚”还易产生诸多新矛盾、新问题,主要的是容易产生进一步的“感情纠纷”或者“财产纠纷”。刘伟民建议蜗婚族,在离婚后尽快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进行“财产公证”。另外,为避免感情纠纷,双方也可以考虑将房屋出租,一来可避免出现新的“感情纠纷”,二来还可共同增加收益,是双赢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