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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又认贷”新政在榕落地
部分银行已先行执行,但缺乏统一操作细则,“认房”环节有盲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李进
三部委“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公布一周后,在榕部分银行已开始实施新标准。但对于如何“认房”,银行操作手法各异,“银行主动查询”和“借款人提交证明”的方式均已经出现。采访中,业内人士称,由于各地房产交易中心数据未联网,外地房产是“认房”盲区。
有银行要求出证明 有银行主动查询
昨日,记者走访在榕多家银行网点发现,一些股份制银行已开始实行二套房认定新标准。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科的工作人员明确说,住房的套数认定将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的购买没有利用银行贷款,再次购买住房同样将被认定为二套住房”。
但对于如何“认房”,执行新标准的银行操作手法各异。上述股份制银行的个贷人员告诉记者,需要贷款买房的客户必须递交福州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其名下房屋数量的证明,只要名下拥有一处房产,不论此房产是否贷款购买,再次购房一律采用“二套房”贷款标准,“倘若名下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房产,银行将对其房屋贷款进行限制”。
另一家已执行新政的股份制银行个贷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他们还没接到总行层面的通知,但他们已经按照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执行。申请房贷的客户只要出具身份证明等个人资料,他们银行会派人协助客户到福州房管部门查询其名下房产。
只认贷的银行称 政策随时会调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多数银行对二套房仍是认贷不认房。在榕一家银行个贷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接到总行的通知,现在即便申请房贷的客户名下拥有一套或数套房产,但只要这些房产没有贷款,再次贷款买房时,将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据悉,目前借款人贷款买房的数据都是银行通过查询央行的“征信系统”获得的。如果借款人首次买房未向银行贷款,而是一次性付清,在该系统中就没有记录。
不过多名银行业人士说,接下来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会是趋势。一家国有银行个贷员说,“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只是暂时的,这段时间他们随时可能调整并使用新的认定标准,“你现在申请时还是旧标准,可能审批时就执行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了”。
房产数据未联网 外地房产是盲区
在外地拥有房产的福州人,在福州再次购房,是否属二套房也引起不少人的关注。福州王女士说,她户口在福州,仅在厦门有一处房产,现在想在福州买房子,算不算一套房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央行的数据已全国联网,因而只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的,通过征信系统就能查询;但各地房产数据没有联网,因而没有通过贷款买房的外地房产将是盲区。
已执行二套房新标准的一家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说,他们采用“借款人出具证明”的方式进行“认房”,假设贷款人在外地拥有多处房产,而福州没有房产,福州房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则直接导致银行认定此套住房为首套房。这是“认房”环节上的一个漏洞。
而另一家已执行新政的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表示,他们只会去福州当地的房管部门查询,至于贷款人在外地拥有的房产,只要隐瞒该事实,就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