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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永祥新城安置房遭遇“质量门” 主体结构柱竟是空的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福建质量新闻网

  记者调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成事实,但是否会影响主体结构?

  业主所反映的房屋存在的诸多的质量问题,已成为事实,但是是否会影响主体结构呢?根据记者调查2010年5月28日,福建日报也针对此安置房发表的一篇《厦门集美区永祥新城部分安置房质量问题调查》的报道,报道中讲到了厦门集美区永祥新城安置房小区2号、5号、6号、13号楼业主联名投诉,该安置房存在结构柱空心、楼板开裂、混凝土标号不够等质量问题,令人无法安心入住。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而安置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随后,记者也在厦门建设部门的通报中看到,“厦门市广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观音山2006G17地块Ⅰ标段工程1组HRB400Φ22钢筋机械连接件不合格,被通报处罚。”

有业内人士透露:不规范的建筑商,会在施工中做“手脚”

      一位长期从事监理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像这样的安置房,一般中标单价都不高,有的不规范的建筑公司只有在房屋建筑材料中做手脚“偷工减料”才能挣得了钱。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新闻网也将及时关注,做进一步的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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