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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简化 签了合同就能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2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姜岩

  不少市民在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时,都会遇到办理贷款的周期长、速度慢的情况,这已经成为二手房交易最头疼的问题,不过昨天从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了好消息,这样的日子很快就将过去。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让市民运用公积金更有效,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时效有望跟商业贷款看齐,即便还没有过户,只要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了,这样至少缩短了2—3个月时间,1个月内就可以审批放款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表示,公积金贷款之所以时间长,主要是必须要等到出了房产证才能办理,这至少要等一两月的时间。而之所以要等到房产证办出才能办理公积金,主要是考虑买卖双方交易都存在风险,房屋产权以及首付资金的监管难以保证。不过这个问题将很会解决,温远军透露,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要出台政策,规定买卖双方在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二手房的首付款“冻结”起来,当作监管资金后,就可以办理相关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房产证办下来后,银行解冻,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公积金贷款也随之支付给对方。这样,能通过首付款监管资金的方式,给买卖双方吃上“定心丸”。

  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具体执行方法仍处于与房管部门、银行协商阶段,将首先在建设银行试点,再推广到全市其它银行。

  相关:

  公积金八市互贷未受房贷新政影响

  国务院房贷新政出炉一月有余,尽管房贷新政限制了异地房贷,但公积金政策并未受此影响,珠三角八市公积金仍可实现互贷,且首付最低依然只需三成,利率也继续保持在3.87%,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4月15日宣布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1.1倍政策后,不少市民担心刚刚实施1年的珠三角八市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是否会被叫停。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回应,目前还没有接到调整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因此国务院房贷新政并没有影响到公积金贷款政策。东莞的公积金政策并没有调整,八市互贷依然可办理。

  对之前政策中提出的“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问题,温远军强调,东莞职工乃至八市互贷受惠城市职工都不必担心房贷新政中这项1年以上放贷门槛,因为只要是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就可以在东莞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温远军还表示:“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依然最优惠。5年以上公积金的利率只有3.87%,比现在基准利率1.1倍的6.534%,优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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