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这么大的亏,也只能当给自己长见识了。”去年,市民赵先生在柳市后西垟村买了一套被转卖过多次的房子,购房时他一次性把钱全付清了,可等到过户时才知道房主还是最初的那个房主。双方交涉过多次,最后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事情给办妥了。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风险隐患较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方式也不一定安全。那么,买卖二手房时怎样交钱才安全呢?
笔者通过多方面采访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四种钱款交割方式:
第一种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接,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原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原房主的账户。
第二种是通过公证处交接,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
第三种是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第四种是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主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不少市民仍较习惯于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方式进行交易。不过,如果交易方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采用公证提存、银行担保、律师监管等第三方担保的形式,相对来说更为安全。
此外,也提醒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到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买卖双方见面杜绝中介公司“欺上瞒下”的行为,并且签署三方居间合同,保证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