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福州参加土地拍卖,仅凭出价最高,不一定就能买到土地。
5月21日,福州市出台房产新政,针对土地供应管理,市政府提出在招拍挂基础上,将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方式出让土地,以抑制地价非理性上涨。
据业内人士分析,相较于“一次竞价”、“双向竞价”, “综合评标”在福州试行的可能性将更大。从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在个别地块试行“综合竞标”的情况分析,高地价作为成功交易唯一因素被大为淡化。
“综合竞标”
将改进传统拍卖方式
据记者了解,目前榕城卖地的主要方式是以拍卖、挂牌为主。上述两种方式最终都以谁出价高,作为购得土地的唯一标准。
因此开发商为拿地,不惜代价频频推高地价,导致“地王”频现。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地王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但价高者得土地的土地制度却在导致地价上涨推高房价,甚至出现因市场或政策问题,产生土地空置和囤地不开工的现象。
正是看到拍卖导致价高这一问题,于是在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地王”频现,间接推高房价,需要改革“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制度。“综合竞标”等土地买卖的招标方式便应运而生。
所谓“综合竞标”实际上是改变传统拍卖“为卖地而卖地”的土地拍卖方式的一种尝试。
据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介绍,“综合竞标”首先针对土地性质以及基准价、周边房价,确定一个起拍价。然后要求参加招拍挂的房企在开发周期和销售上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在土地招拍挂时,此种评标方式将会多方面对开发商进行综合考量,包括更加注重考量开发商投资的产品品质、独特性和结构,是否符合政府宏观规划要求;考量开发商投资相应的景区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对开发商的资金投入、开发时间和开发能力等方面的考量,使招拍挂制度更加完善。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最近的土地拍卖会上,已经开始试水“综合竞标”,虽然拍卖最终结果还没揭晓,但比起之前的拍卖竞价方式,开发商投标报价冷静了许多。
声音
“综合竞标”只是现阶段为了控制房价才迫不得已尝试的一种新举措。但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拍卖,以价高作为唯一因素,才是最为公平的土地出让制度。
——中庚集团执行总裁 黄海雄
一旦试行“综合竞标”,引入对参评方案的优劣评审后,增加主观判断成分,不可否认一定会遇到如何保证评标公正性的质疑,同时对“综合评标”组的成员道德约束相当高,政府在这方面还要有所把控。“综合竞标”还是较为适合在特定地块上试行,而不适合全面推广。
——福州资深地产人士 江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