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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3年内不征收房产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5.23 来源:华夏时报

  孔泾源明确回答记者提问:“发改委的确在做一项关于房地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是从投资的角度做,主要是投资司在做。”

  “没有这回事,要问应该问住建部。”5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求证“发改委是否正在牵头制定一项更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时,该司办公室一女士对此予以否认。

  然而就在5月17日当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已就此进行了正面辟谣。国土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谢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并不知情。”

  实际上,这则所谓的“发改委版楼市新政”就是“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其中的确包括土地制度、商品房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根据程序,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是“十二五”规划在明年全国人大会上通过后才能出台。

  “时间应该是明年的下半年。”黄汉权根据规划的审议程序推断。

  房产税难产

  另外一个越传越甚的则是房产税。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越来越多的人士认为是击溃房价的最后一个杀手锏。

  事实上,一个接一个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却鲜见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以至于各方面对即将出台的沪版楼市细则寄予了厚望,关于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具有可操作性等的传闻似乎表明房产税征收已成定局。殊不知,房产税征收面临着两大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黄汉权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

  技术层面同样无法操作。“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不动产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完善。”邹平座认为。

  黄汉权告诉记者,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而他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以至于一些投资客向记者表示:“官员持有多套房产则是我们投资客不再担心房产税的天然屏障。”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在传言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才公开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陈淮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要征收房产税,至于是否会征收房产税应该由法律来决定。但陈淮的表态则更多地被认为是决策层在“打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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