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新“国十条”即将于下周一(5月17日)“满月”。一个月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伴随着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一番波动,然而其间楼市价格走势扑朔迷离,媒体报道众说纷纭,专家学者莫衷一是,平民百姓则一头雾水。为厘清当前房地产市场相对真实状况,中新网房产频道从政府、专家、消费者及开发商等层面切入,为您梳理楼市新政策出台以来一个月的市场状况,力争助您更好认识中国楼市、认识楼市新政。
中新网5月14日电(林伟)新“国十条”出台一个月来,伴随着政策出台的媒体评论一直不绝于耳。从楼市新政出台前,密集报道楼市价格飞涨的现象及海外解决百姓居住问题的办法,到新政出台后,冷静观察政策实施效果求解楼市稳定发展良方,多家中央媒体的声音主导了国内舆论的基调,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推动政策出台和稳定消费者预期的作用。
新华社“六连评”掀波澜
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每日一评的速度接连播发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评论文章,力度罕见,一时间掀起国内媒体关注热潮。
3月28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的文章。文章中指出,透支未来的卖地财政,决定了房地产市场难以持续,更意味着依靠这种方式拉动经济发展难以持久。
3月29日,新华社播发题为《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的评论。文章中指出,地方政府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不能再沉溺于地产投机所带来的“人气”和“财气”当中。
3月30日,新华社播发题为《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的文章。文章指出,房地产业需要公开的不仅是开发成本,而且开发过程涉及的所有审批环节都应该彻底公开。全面挤压腐败的空间。
3月31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的评论。文章称,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现有的土地招拍挂属于供给垄断和需求竞争型。这种供给垄断与需求竞争并存的模式,必然造成需求方恶性竞争,导致地价不断暴涨。
4月1日,新华社播发题为《“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的文章。文章称,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
4月2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的评论文章。文章写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指出,税收杠杆不仅是国际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经验,而且在我国以往对房地产的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外很多国家,物业税的实施有效抑制了炒房,并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来源;在我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调整,已经作为信号在引导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合理利用税收杠杆的确可以在房地产调控中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