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10日)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已下达2010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根据计划,住房用地供应量要明显高于去年,确保住房建设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所需用地,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
国土厅要求,土地出让要优先保障“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和“三纵八横海西高速公路网”等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和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以及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的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用地指标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同时,要保障福州(平潭)综合改革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及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古田等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用地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