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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引发假离婚潮:离婚一次省几十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假离婚”应被“反规避”

  “作为行政机关,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且双方自愿,不管是真离还是假结,我们都要依程序办理。”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至于他们为什么离婚、结婚,哪怕是今天离、明天结,我们也无权干涉。”

  长沙市湘声律师事务所冯坤律师认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夫妻双方即使就是为了各种目的而办理离婚或结婚手续,其做法也是真实存在的,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本来就以双方主观感情为基础,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也不太好用法律来界定‘假离婚’的范畴。”

  冯坤也透露,那些通过结婚或离婚方式来获取房贷优惠的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夫妻双方为了多得一套房子办理财产分割、离婚手续,万一离婚后哪一方却不愿意复婚了,另外一方怎么办?”冯坤说“一旦离婚的法律事实产生,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找其他人作为伴侣,双方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等义务就不复存在‘假离婚’所判定的财产分割也受到法律合法保护。”

  此外,“假离婚”也可能得不偿失。一些市民分析,我国征收房产持有税政策呼之欲出,也就是当一户人家长期持有三套以上的住房,将征收持有税,而长期缴纳的持有税或许会超过贷款低利率带来的优惠。

  不少受访市民表示“假离婚”即使看似合法也并不可取,因为婚姻问题直接牵涉到社会和谐和道德风气,也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效果。每一个人的婚姻自由权都值得尊重,但社会还是应当树立起一种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婚姻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婚姻问题,而不要当之为“儿戏”。

  也有不少采访对象认为,从房产新政引发的“假离婚”现象看,说明我国的房产新政还存在一定不尽如人意之处。如以家庭为单位划定住房套数来决定贷款利率,这就忽视了每个家庭的特殊住房情况和要求,可能造成人均居住面积较低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却无法申请优惠贷款等“国家可以用更细化、人性化的各类政策规定来反规避市民的‘假离婚’现象。现在房产新政刚出台,我相信补充性的细则化政策应该是指日可待的。”冯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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