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昨天(21日)在解读二套房概念时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杨家才指出,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组成,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在认定机构方面,杨家才说,只要曾经做过任何贷款,可通过全国银行信息联网查实。未贷款购房,一个家庭房子的套数主要由房管部门来认定。
业内观点
进一步打击炒房客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认为,第二套房以房为限,不以贷为限,将进一步打击炒房客。“对于需要改善性的住房拥有者,只要出售惟一住房,就可以以第一套的待遇再购房,而要想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必须要抛售第一套房,这一举措抑制了一户家庭有空置住房的现象。”
据了解,第一套房全款购房的比例如今已达50%,特别是2005年以前八成以上为全款购房,这部分面临的再置业或者升级居住,将因为这一政策带来大量的房源,也限制了这部分客户消耗目前市场房源,利用金融杠杆投资的可能。
张大伟表示,北京目前的总住宅存量在800万套左右,按照一家3口人计算,即使目前开始不新建商品房,满足北京人及常住北京的外地人也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