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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部分内容已在福建落实 5月中旬完成清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昨日获悉,“通知”重申了多项约束房产交易“潜规则”的措施,其中有部分此前已在福建省落实。专家指出,这些措施实施到位后,将与房贷新政一起形成房产市场调控的“组合拳”,稳定房价

  公开房源、明码标价

  福建省将在5月中旬完成清理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据悉,这一严打捂盘惜售、增加市场供应量的措施已在福建省得到提前落实。

  日前,福建省建设与房管部门紧急开展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清理工作,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清理出来的未开盘商品房,提出限期公开销售等处理措施。清理工作在5月中旬结束,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预售最低规模不小于“栋”

  未预售房源不得“排号”

  据悉,此前有一些开发商在销售时按单元、按层提前售出户型、朝向不理想的商品房,逐次抬价后再放出优质房源。还有些开发商通过“排号”方式售楼,人为制造楼盘抢购假象,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房价飞涨。

  对此,“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同时,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福建省房产专家刘福泉指出,上述要求此前也已经在福州得到落实。以栋为单位的预售要求将明显增加在售房源的数量,减少开发商单个项目的总销售时间,这有利于增加供应,减少开发商涨价的机会。而各种排号或是变相排号被取消,也将直接减少开发商人为捂盘或是借机涨价的空间。

  □业内观点

  新政对购房人是利好

  关键还是执行力度

  南新房产董事长杨岳剑认为,新政对购房者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如新政获得落实,购房者将对房源分布了然于心,不用再担心房源稀缺,可以从容地选择,开发商也无法坐地起价。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通知”重申了多项约束房产交易“潜规则”的措施,目前的关键是有关部门如何切实将新政执行到位,如目前一些开发商以“控制开发节奏”为由进行的变相捂盘应如何界定等。新政实施到位后,将调节房产供应量,与房贷新政一起形成房产市场调控的“组合拳”,稳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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