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务院发表声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至少需要缴纳50%的首付款,而当前的首付比例则是40%。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政府也为其设立了至少30%的首付比例。
4月17日,国务院再次宣布,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对第三套住房停止发放贷款。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必须采取更为严格、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系列政策是自中国有房地产信贷以来,最猛烈的调控政策。房地产出现阶段性萎缩,房价已经触顶并将逐步下行已成为业界普遍的共识。
在国务院发表的声明中称:“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早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中国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1.7%,是近5年前开始编制该指数以来的最大涨幅。此前的三令五申以及系列引导性及劝告性政策始终无效的情况下,才迫使中央最终下“狠招”强行打压过快上涨的房价。
房价过快上涨早已让人们担心房地产行业所产生的泡沫可能具有的巨大的破坏性。本次调控是一个落到实处的,强有力的调控。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被批评太过“优待”房地产行业,舆论普遍认为对于地产的调控政策总是说得多做得少,总是高举轻打,总是过分依赖房地产业对GDP的贡献,最终的结果是扶持了一个畸形发展的房地产业、一个畸形需求的房地产市场,以及一个以房地产为龙头的经济增长模式与土地财政模式。其诟病影响可能是广泛的,深远的,超越房地产领域的。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控力度可能过猛,可能错杀了部分改善型的有效需求。我认为,相比较而言,当前高房价所积累的系列问题(金融安全、民怨、经济增长摸索的畸形等)更突出,更严重,更紧迫。两害取其轻,此次“猛药”所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可以暂时不予以考虑,可以视具体情况再行微调。
中国的房地产也在近20年期间以自己独有的方式飞跃性地高速发展,快速飞奔的身后留下的是一系列的问题与困扰,此次调控政策并不能视其为标本兼治的一服药,只能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一次特殊政策。仍有许多问题要研究,要解决。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结构、文化差异巨大,在房地产业发展上并不能简单地以新加坡、香港模式等为师,要探索一条最适合我们发展方式仍是一条任重而道远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