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针对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链接·京版“国十一条”
3日内公开全部房源
今年2月23日,京版“国十一条”出台。《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针对房屋上市数量、速度及购房门槛等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共有11条。根据《意见》,今年北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打击捂盘惜售“组合拳”
无预售证禁收定金
通知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