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税收专家前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住房保有环节上征税的可能性很大。有专家认为,新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很可能在上半年出台。
有消息称,“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另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收取,这一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目前有关说法无非有三种:物业税、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但鉴于物业税的立法程序复杂,特别消费税是否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争论比较多,他认为住房保有税的提法比较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