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建设与房管部门日前紧急开展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清理工作,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各地赶在5月20日前,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的所有商品房项目,对照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可售房源信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深入现场摸清未售的房源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福建省还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可售房源信息,确保房源动态信息与实际相符;加强预售许可批后监管,建立健全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反映的已批准预售但未全部公布房源、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商品房项目,要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将已批准预售的房源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逾期未整改的,要暂停其预售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