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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业税将在重点城市试点开通 专家称现在不合适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09 来源:新浪房产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物业税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话题。而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为开篇评论,连续六天播发评论,解读房地产,抨击高房价,也被市场认为是为物业税开道。

     坊间:物业税开征方案通过审批

     坊间有消息称,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建设部的审批,而且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的可能性非常大。该消息还透露,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其实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一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超过10个。

  而此番传言,物业税试点地区目前暂定在京沪深渝,江苏等省市将不在其中。

       网友:自己撰文建议物业税征收细则

  物业税征收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很多关注者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天涯上一位网名海盗论剑的网友,发布一篇名为《房产调节税征收方案》的文章,就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

  根据该方案显示,房产调节税征收将以超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面积为征收对象,人均基本居住需求定为70-100平米之间,超过部分将予以征税。不仅如此,同时该方案也明确了房产调节税的税率。方案中说明,调节税征收将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3%-20%。超过免征面积100平米以内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征面积100-200平米以内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征面积200平米-300平米以内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征面积300平米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专家:目前开征物业税不合时宜

  物业税会不会开征?何时开征?税率将会是多少?如果开征,将会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为此新浪乐居第一时间联系到江苏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宋坚明确表示,“物业税开征的消息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但他同时也指出,现阶段开征物业税还不合时宜。“目前房地产业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能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暂时还摆脱不了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宋坚说,现在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两三百万的也不在少数。如果按先前说的评估价千分之八左右收取,对于那些房子比较多的人,税收将会是笔钱不小的负担。“物业税的开征,可能会让很多人不敢买房,而导致房价大幅度的下降,这样对房地产业有可能造成毁灭性的影响,这与中央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房展思想是相违背的。”

  宋坚还表示,现阶段抑制房价过快过高的上涨,比较务实的办法是,开征对于房地产商的暴利税。“这样一来房地产商会考虑到盈利的一部分,将会被政府收取,便不会像目前这样随意涨价。”同时,宋坚还建议应加大对炒房人盈利的税收。“盈利少了,自然炒房的积极性也就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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