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3月18日,国资委曾表示:“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据了解,国资委目前正在加快汇总相关方案,并将与相关央企举行会议以进一步协商和完善退出方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商业性房地产将首先被清退。 
  不过,国资委官员表示,要求78户央企立即退出具有一定困难,“退出需要一个过程”。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情况各有不同,许多企业从事房地产业务并不是盲目进入,而是存在历史原因。 
  据了解,78户央企中包括由于重组了地方企业而拥有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因为所属企业在独立的工矿区或采煤塌陷区,厂区设施、职工住房等需要自行开发的央企,以及本来就有房地产业务,但并未被列为主业的建筑施工类央企。 
  此外,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退出房地产必定会涉及股民利益;一些央企电厂因为城市扩张必须关停,其自有土地能不能开发涉及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 
  该官员表示,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其实一直都在进行。国资委将根据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继续协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退出工作。 
  国资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2008年,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